占有是什么?這似乎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但實際上沒有什么問題比這個問題更難以解決,而且,在法律書籍中尋求對于它的解答也是徒勞的:因為其困難之處甚至還沒有被意識到。然而,這并不是一個無益的形而上學式的思考。任何對于一個人來說最彌為珍貴的事物——他的財產,他的自由,他的榮譽,甚至于他的生命——都可能取決于這個問題。實際上,為了捍衛(wèi)我的占有,如果需要的話,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我可能會攻擊、傷害甚至殺死別人。但是,物是被我所占有嗎?如果法律對此沒有劃分出界限,沒有界定什么是占有而什么不是占有,那么即使在行為時具有最良好的動機,我也可能會發(fā)現自己犯下了最嚴重的罪行,并且,我所認為的合法自衛(wèi),也許在法官看來卻是搶劫或者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