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已于2007年4月4日經第173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tǒng)、完整、具體規(guī)范行政機關處分工作的專門性行政法規(guī)。它的頒布實施,對于嚴肅行政機關紀律,規(guī)范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行為,保證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為了更好地學習、宣傳、貫徹《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使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全面、準確地理解、掌握和適用《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監(jiān)察部參加《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起草工作的有關同志撰寫了《實用問答》一書,以問答的形式對《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立法精神和條文的立法原意進行了闡釋,并對處分實際工作中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