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民安,1987年畢業(yè)于湖北黃岡師范學院英語系,之后在湖北黃岡從事高中英語教學工作;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師從李忠芳教授,攻讀民商法專業(yè)碩士學位,1994年7月獲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9月考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師從梁慧星教授,攻讀民商法專業(yè)博士學位。2002年7月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現(xiàn)為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專業(yè)碩士生導師。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理事,廣東電視臺《與法同行》欄目首席法律顧問和首席評論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執(zhí)業(yè)律師。精通英文,熟悉法文。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學研究》、《民商法論叢》等法學核心期刊以及《中山大學學報》等中國中文核心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60多篇。2000年11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專著《現(xiàn)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2002年11月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中青年法學文庫中出版專著《過錯侵權責任制度研究》;2003年1月在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專著《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2003年4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專著《現(xiàn)代法國侵權責任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