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訴訟證明的困惑
訴訟證明的準確性,在當前被認為是無法克服的困難。而這個難題的核心內容又表現(xiàn)于,我們無力對一個訴訟證明結果的準確性進行評判。那么,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么呢?
第二章 訴訟證明的自然機理——我們如何去證明
一證據規(guī)則在訴訟證明準確性上的無能為力,是顯而易見的事實。自然主義的訴訟證明理論和方法正在浮出水面。即使我們知道了案件中每個證據的證據力,最終的證明結果是否就會一蹴而就?案件的證明結果是否只是各證據力的簡單算術之和?
在古今中外的犯罪行為認定中,為什么必須獲得排他性的證明結論?刑事訴訟認定的,是被告人的人身,還是他的行為?排他性的證明方式,是否符合人類思維判斷的特定模式,這個模式是否有規(guī)律可循?
第三章 識別-同-性認定
排他性的認定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無處不在的思維判斷方式——識別。識別,就是確認思維中的兩個事物本是同一個現(xiàn)實事物。識別就是判斷,判斷即識別。識別一同一性認定是事實判斷的統(tǒng)一方法,它不僅解決了如犯罪行為認定這樣的訴訟證明問題,更體現(xiàn)了心證的規(guī)律性。
第四章 法律中的因果關系——人的“可選擇性”自然規(guī)律似乎可以把握,但就是因為有了人的參與,世界在“人”這個節(jié)點上變j導不確定,甚至撲朔迷離。法律在由于因果關系判斷而產生的責任與過錯中,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我們根據什么樣的機理,將責任和過錯量化?
第五章 量化——證明的必須選擇
量化同樣是在我們日常生活和眾多的認知領域中采用的方法,但為什么在訴訟證明結論的獲得過程中如此之難?是我們不了解量化的本質意義,還是社會現(xiàn)象就是難以量化?量化是否真的是我們在訴訟證明中無法翻越的高山?
第六章 概率——證明結果的最終表達形式
認知能力的進步,反而使我們意識到認識水平的局限性。終極證明的不可能性,判斷中灰色地帶的必然存在,都使我們以概率性的語言來科學地描述證明的結果。你能夠說出那個“70%”的訴訟認定結果中的“1%”的確切含義嗎?
第七章 記錄性——本源證據的根本自然屬性
同證據規(guī)則在訴訟證明中的作用一樣,證據的法律屬性與案件事實毫無關系。而關于證據的相關性的討論,也有空談的嫌疑。為真正解決訴訟證明的問題,我們必須將證據的法律屬性暫且拋在一邊,認真研究它的自然屬性。
第八章 統(tǒng)計性——證據力的實質內容
我們都知道,訴訟證明的結論皆源于證據,證據力的量左右了證明結果的量。但證據力的量又從何而來?
……
第九章 經驗法則——對“記錄”的解讀
第十章 犯罪行為模型
第十一章 犯罪行為認定模式
第十二章 犯罪行為認定程式
第十三章 犯罪行為認定解析
第十四章 因果關系模式分析
第十五章 因果關系定量分析
第十六章 證明標準——訴訟證明的經濟性
第十七章 訴訟證明科學的社會性
第十八章 訴訟證明形式的發(fā)展預期
主要參考書目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