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官的世界》的研究涉及刑官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的生存環(huán)境、群體結構、知識結構、權力結構、倫理取向等問題,而且還將在發(fā)展、流變、延續(xù)的意義上,探討古代刑官文化在現(xiàn)代的延傳。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探討“刑官”稱謂的合法性,借助沈氏的《歷代刑官考》,說明為何用“刑官”作為古代司法群體的概括性稱呼。第二章研究刑官生存的基本法文化背景,通過分析中國古代法的倫理品格,借以說明作為刑官生存前提的制度和精神背景。第三章研究刑官的群體結構,詳細說明哪些人屬于古代的司法群體并分析了他們在構成上的特點。第四章分析刑官的知識結構,詳細分析了刑官的一般性知識和專門知識,通過對科舉、銓選、考課等制度的歷史考察,說明刑官知識沒有走向專門化的內在機理。第五章分析了刑官的權力結構,由于現(xiàn)代的法律職業(yè)共同體既包括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法官和檢察官,又包括代表訴訟當事人的律師以及對法律作思辨式研究的法學家,因此,在對法律職業(yè)共同體的性質界定中并不包括權力方面的考量。但中國古代的刑官群體,則僅僅涵蓋國家官吏,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古代的刑官又可以被稱為“權力的共同體”。但權力的內容、結構、分工、內在運行機制等則有自己獨特的邏輯。第六章分析了刑官的倫理取向,人們歷來在法律職業(yè)群體特別是法律職業(yè)共同體的研究中,強調司法倫理的重要性,甚至把它看做是法律職業(yè)存在的標志之一。古代中國對于刑官的道德要求既有與現(xiàn)代相契合的地方,也有自己獨特的內容。通過對這方面內容的分析,筆者們既可以看到司法權在整個封建國家權力體系中的特殊性,同時也看到它發(fā)展的不全面性。第七章分析了刑官文化及其在現(xiàn)代延傳,如法律職業(yè)群體邊界的不清晰、法律思維的獨特性無法從管理思維中完全脫離出來、缺乏職業(yè)自律、司法倫理由于缺乏制度的支撐無法完全區(qū)別于生活倫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