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芬奇一生創(chuàng)造了許多件不朽的作品,他的作品,是歐洲文藝復興的奇葩。20歲時,他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了第一次創(chuàng)作:他在《基督的洗禮》中畫了一個跪著的天使,水平之高令導師大為驚嘆,以至于老師發(fā)誓永遠放下畫筆,不再作畫;他的《巖問圣母》第一次把風景和人物結合得水乳交融,渾然一體;《最后的晚餐》使他名聲響徹歐洲,以至于法國的兩代國王都想把這幅壁畫的墻壁搬回到故鄉(xiāng)去;他的《蒙娜·麗莎》更是達到了極致,讓所有的人為之心醉神迷……或許,很多人會感嘆達·芬奇是天生的藝術家,但達·芬奇自己卻不這么認為:和許多畫師一樣,在早些時候,作畫只是我的一種職業(yè),一種謀生的手段,但是真正在作畫的時候,我卻不這么想,我只想把它做成一件有價值的藝術品,而不管要付出多少成本種精力。”達·芬奇曾經在他的筆記里這樣寫道。在達·芬奇看來,作畫是他的一種工作,只是在真正做的時候,他把它當作了藝術品去完成,當然最后的結果是做成了不朽的藝術品。的確,達·芬奇很多創(chuàng)作的起因,并不是他自己在畫室里主動去構思做的,而是別人付給他工錢,聘請他去做的:《最后的晚餐》是教皇定做的,《蒙娜·麗莎》是一位銀行家聘請達·芬奇為她妻子畫的像……說的直白一點,在工作性質上,達·芬奇和那些在街頭上為別人畫像的畫師沒有區(qū)別,但是在工作態(tài)度士卻有天壤之別:在創(chuàng)作《最后的晚餐》時,教皇曾經催促過達·芬奇很多次,每次達·芬奇都會說:“欲速則不達,我會畫好的,你不要再來催了”,對于達·芬奇來講,雖然自己是拿了錢來為別人工作,但是如果創(chuàng)造的是次品,那就是對自己的褻瀆,對工作的極度不負責任。要是換了其他畫師,則又是另外一種方式吧:“反正你已經付給我這么多錢,你想快點完工,我還求之不得呢?!边@就是達·芬奇能夠成為偉大的藝術家,而一般的畫師永遠都只能是普通畫匠的原因所在!蕓蕓眾生中,有的人為生計而工作,有的人為金錢而工作,有的人為了別人的認可而工作,有的人卻為了工作本身的價值而工作!當然,無論你選擇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在道理上都無可厚非,不過對于一個工作人來說,在工作中除了獲取金錢之外,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工作真正的價值所在。P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