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督教文學”的界定,目前學界仍缺乏統一的認識。《中國基督教文學的歷史存在》中所說的 “基督教文學”這一概念,包括狹義與廣義兩種含義。狹義的基督教文學,是指包含圣歌(贊美詩)、禱文、宣道文等在內的傳統意義上的基督教文學;廣義的基督教文學則指基督教著作家基于基督教精神而創(chuàng)作的具有文學要素的一類文學。其中,除了前面所說的傳統意義上的基督教文學,還有純文學層面的基督教文學。無論是狹義的基督教文學還是廣義的基督教文學,其本質都是對基督教信仰的回應,只不過狹義的基督教文學更強調對信仰的直接傳達,而基督教純文學則注重潛移默化地影響人們的思想,兩者最終是殊途同歸。中國基督教文學既是世界基督教文學的一個分支,也是中國現代文學的一個組成部分。中國基督教文學的形成和發(fā)展,與近代基督教會文化傳教的策略有著密切關系,而這種傳教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是對明末清初之際以利瑪竇為代表的耶穌會士傳教策略的繼承(新教)和恢復(天主教)。在來華教會人士和本土教會人士的大力提倡與推動之下,中國基督教文學最終成為中國現代文學史上不容忽視的文學支脈。對中國基督教文學大致狀況的考察,是在新教與天主教兩個方面分別展開的。相比而言,新教在狹義層面的基督教文學上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這特別體現在官話和合本《圣經》的翻譯和《普天頌贊》圣歌集的編纂上。它們不僅為中國基督教文學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也在文體上為中國新文學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意義,而官話和合本《圣經》對新文學的先驅作用更是有目共睹的。在純文學方面,新教也吸引了包括冰心、許地山、老舍、賽珍珠等文學大家的積極參與。較之新教,天主教在狹義層面的基督教文學成就不大,但在純文學層面,卻出現了以“公教文學”為代表的頗具流派特征的文學樣式。繼20世紀30年代中期公教界人士明確提出“公教文學”的概念之后,以北平輔仁大學和天津工商學院為中心,從理論建設、作家創(chuàng)作、文學評論以及國外公教文學的譯介等方面全方位地掀起了一場有聲有色的公教文學運動,且出現了包括蘇雪林、張秀亞、周信華等在內的一批有成就的公教作家,為中國基督教文學的深入發(fā)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作為一種信仰的產物,中國基督教文學呈現出獨特的精神品格和美學訴求。前者主要體現為出世的超越和人世的深沉;而后者則主要表現為宗教與審美的統一、文學與宣傳之間的張力等。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中國基督教文學沒能得到充分的發(fā)展,而隨著歷史進程的改變被迫中止。但作為一種客觀的歷史存在,它為中國新文學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意義,并以一種準流派的規(guī)模和氣勢豐富了中國現代文學的內涵。《中國基督教文學的歷史存在》在盡可能發(fā)掘原始資料的基礎上努力使之浮出歷史地表,并希望借此拋磚引玉,引起對此研究領域更多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