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牧天,男,1968年生,法學碩士,副教授,現任上海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兼黨總支書記。任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理事,上海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干事,上海法制研究會會員,上海市青浦區(qū)檢察院客座教授,上海市法制講師團高級講師,上海市教委2004。2006年優(yōu)秀青年教師后備人選。至今已出版學術專著《美國商務法研究》一部,主編上海市教委21世紀法學重點教材建設項目《刑事訴訟法學》一部,副主編教材三部,參編教材二部,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二十余篇,其中論文《我國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倒置問題》被人大書報資料中心1997年第七期《訴訟法學。司法制度》全文轉載,國家教委主辦的《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1997年第四期轉載。曾獲黑龍江省第九屆社會科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三等獎,上海市法學會優(yōu)秀著作類優(yōu)秀獎。先后承擔司法部課題一項,上海市教委2004,2005年上海市優(yōu)秀青年教師后備人選課題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