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請示答復在保障法律的正確適用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方面起著不可或缺的指導作用。我們將現行有效的司法解釋與請示答復合為一體,精心分類匯編成四卷:民事卷、商事卷、刑事卷、行政·國家賠償卷,供司法實踐部門工作人員參考使用。其特點如下:全面實用盡可能全面收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現行有效司法文件,包括業(yè)務庭內部參考文件和個案批復。這些內部參考文件和個案批復雖不一定具有普適性,但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一定時期處理某類具體案件或適用法律的立場,是對當時法律或司法解釋的補充,具有不可忽視的參考價值。另外,我們還收錄了個別與司法文件密切相關的法律文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附于相關司法文件之后,方便讀者系統(tǒng)參考。體例科學細分若干子類別;每一子類別下的司法文件按司法解釋、請示答復、相關法律鏈接分類編排。編排的原則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解釋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工作暫行規(guī)定》,最高法的司法文件以1997年7月1日為界,最高檢的司法文件以1996年12月9日為界,界前頒布的司法文件,除文件標題冠以“電話答復”的,一律編入司法解釋類;界后頒布的司法文件,除文件標題冠以解釋”、“規(guī)定”、“批復”、“通知”、“意見”的律編入請示答復;同屬某一子類別的司法解釋或請示答復按發(fā)文時間編排,以方便讀者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