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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民法中的民事習慣與習慣法:觀念、文本和實踐

民初民法中的民事習慣與習慣法:觀念、文本和實踐

定 價:¥24.00

作 者: 李衛(wèi)東著
出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叢編項: 中國社會科學博士論文文庫
標 簽: 民法 研究 中國 民國

ISBN: 9787500453772 出版時間: 2005-12-01 包裝: 平裝
開本: 32開 頁數(shù): 321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民國初期,民法實踐活動一直處在法典缺失的狀態(tài),給司法審判人員適用民事習慣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大理院通過判例和解釋例確立了民事習慣在司法審判中的法律地位。 這一時期,社會各界對習慣與習慣法的討論帶有明顯的社會和時代色彩。同時,以《清理不動產(chǎn)典當辦法》為代表的部分單行法規(guī)則也反映了民初法律界在處理民事習慣等問題上法律觀念和技術(shù)日漸成熟。在法律實踐中,民事習慣與近代法律之間是一個雙向互動的關(guān)系。 通過對民初國家法與民間習慣關(guān)系的考察,可以看到,民初國家加強了對社會的控制,國家與社會的關(guān)系常常處在緊張狀態(tài)。在國家與民間社會的沖突中,國家占有明顯的優(yōu)勢,社會存在的空間日益縮小。

作者簡介

  李衛(wèi)東,男,1971年8月生,湖北紅安人。1992年于武漢大學獲得歷史學學士學位,1998年于西北大學獲得歷史學碩士學位,2003年于華中師范大學獲得歷史學博士學位。2003年入選武漢市“213人才工程”?,F(xiàn)為江漢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地方法治與社會工作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主要從事中國近代法制史、城市社會史的研究。主要論文有:《參與和實踐:辛亥革命與中國法制近代化》、《董必武法律思想中的破立觀》、《從司法印紙看近代中國法制》、《晚清武漢的經(jīng)濟發(fā)展與社會變遷》、《海倫·斯諾:從個性看她的事業(yè)與婚姻》等。

圖書目錄

序言
導論
第一節(jié) 研究緣起與論題解說
一 研究緣起
二 研究時段與范圍的選擇
三 基本概念解析
第二節(jié) 研究的觀念與方法
一 本課題研究的歷史與現(xiàn)狀
二 “新法制史”的提出與回顧
三 本課題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 民初法律觀念的轉(zhuǎn)變和民事審判的風格與特征
第一節(jié) 過渡時代的社會和法律概念
一 近代社會變遷與民初新舊并存的時代特征
二 傳統(tǒng)法律觀念的轉(zhuǎn)變
第二節(jié) 民初民事審判的風格與特征
一 民事審判的新變化
二 大理院及其判例機制
三 地方審判機關(guān)新舊并存的審判風格與特征
第二章 法律多元及習慣與習慣法在民初民法中的地位
第一節(jié) 民初民法的多元化
一 多元的法律傳統(tǒng)
二 民法實踐中的多元法及習慣與習慣法
第二節(jié) 民法對民事習慣的廣泛采用
一 民事習慣被大理采用的原因
二 民事習慣法律地位的確立與習慣調(diào)查活動
三 習慣法成立要件及其分析
第三章 社會法律觀念中的習慣問題
第一節(jié) 社會習慣觀念及其影響
一 傳統(tǒng)法律觀念與民眾對習慣認同
二 民初社會中的“習慣”觀念
第二節(jié) 導法近代化過程中對習慣問題的討論
一 晚清司法改革中對習慣的認識
二 民初法學界對于習慣問題的理論探索
三 民事習慣問題討論的個案分析
四 外國法律人士對中國民事習慣與習慣法的認識
第四章 民法文本中的習慣問題
第一節(jié) 民事立法與新舊并存的民法形態(tài)
一 清末立法對傳統(tǒng)習慣的取舍
……
第五章 司法實踐中法律與習慣的雙向互動關(guān)系
余論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英文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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