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會審公廨生成于十九世紀上海租界,主要職責是裁判租界華民民、刑案件。由于滲入"外國人會同審理"的重大變因,使得這個原應屬傳統(tǒng)中國衙門的機關,被迫成為兩種不同法律文化交戰(zhàn)與融合的場域。本文跳脫傳統(tǒng)殖民壓迫窠臼,從地理、人文、法律文化等層面,探究會審公廨的生成背景,及其與上海租界邁向現(xiàn)代化都市過程的互動關系,并以會審公廨為載體,觀察通過會審公廨呈現(xiàn)的華洋政體權力的變遷以及華洋政體與租界華民間權力關系的變遷。從會審公廨的經驗中,可以獲得有關社會控制的重要啟示:每個社會的社會控制思維與模式都有其意義,并且與彼時會情狀相互呼應,其權力基礎不見得就來自法規(guī)范。在追求法治的當代社會,這些隱匿于法律外的權力,更是不可忽視的面向,也更需省思其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