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之所以起名為《新聞理論基礎》是基于以下兩點認識:第一,我國當代新聞理論研究在范式建構上存在明顯的缺失。所謂范式,按托馬斯•庫恩的說法,是一群學者認為值得研究的一組概念和變量,以及對其如何運作的專門看法。在我國的學科分類中,新聞理論與傳播學都歸入文學的門類,這就是說,新聞理論也被視為一種人文科學。既然如此,新聞理論在其理論研究中,就應當在人文科學的范圍內建構一套特有的概念或范疇體系。但事實是,在眾多的新聞理論教材中,學者們并沒有梳理出一組能反映新聞現象的基本概念,更不用說對概念之間所存在的“變量”進行邏輯規(guī)定,并用以表達一定的新聞傳播活動的規(guī)律,因而在常見的教材中便出現了兩大缺點:一是在新聞本位的研究中,以基于經驗性總結的術理去取代基于邏輯推導的學理。這樣一來,我們的新聞理論只是在應用的層面上去構建自己的論述模式,即把新聞本體、新聞事業(yè)、新聞傳播和新聞傳播效果作為闡述的重點,并且試圖通過對這四大板塊的整合去構筑理論的框架。由此我們的新聞理論失去了一種科學理論所必須具有的內在一致性,即它所包含的某些前提、命題、概念、關系之間在邏輯上互相矛盾或張冠李戴。比如談“新聞事業(yè)”本應把新聞媒介、新聞傳播活動與新聞機構區(qū)別開來,但有的教材卻把三者統(tǒng)而為一,于是在論述中有的命題因失去了必要的依托,前后的解釋便出現了互相否定的情況;有的結論本來只能從新聞媒介的內涵中導出,卻作為前提被冠于新聞傳播活動或新聞機構的頭上。也許有人發(fā)現了這一問題,于是在自己的教材中避開一些命題或結論,辟出專章去描述新聞事業(yè)的發(fā)展歷程,包括資本主義新聞事業(yè)和社會主義新聞事業(yè)的發(fā)展歷程??墒沁@么一來,其內容又與新聞理論的另一分支“中外新聞事業(yè)史”相重合。通常,人們認為新聞理論應當由新聞理論、新聞事業(yè)和新聞業(yè)務三大部分構成。對于新聞理論來說,作為“母性”學科,其主要功能是揭示存在于新聞事業(yè)史和新聞業(yè)務活動背后的規(guī)律,而不是代替它們作具體的對象性描述,否則就不能涵蓋后二者,從而失去基礎理論所必備的組織能力,即能夠將后者研究中的新發(fā)現納入自己的論述模式之內。當然,要使新聞理論具有這種組織能力,具有基于現象又超越現象的特質,只能在學理的建設上下功夫。二是在新聞本位的研究中對某些前提、命題或概念缺乏必要的邊緣性界定,也就是運用這些前提、命題或概念的基點不明確,因而不能確認其適用范圍。有人認為,人文科學同社會科學一樣,都存在三個研究基點,即基于本體論去回答“研究什么”;基于認識論去回答“如何研究”;基于目的論去回答“為什么研究”。在新聞理論教材中,這三種研究基點都是存在的。問題是有的教材在使用或解釋某些前提、命題或概念時,其研究基點發(fā)生了位移,由此所得出的結論似是而非。比如“新聞真實性”這一概念只能在認識論的基點上去使用或進行闡述,但有的教材卻把它同新聞客觀性混同起來,甚至還創(chuàng)造出一個新詞,叫做“新聞客觀真實性”。殊不知,新聞客觀性的研究基點是本體論,講的是新聞傳播者所報道的新聞事實是客觀存在的,是一種本然的現實存在,而新聞真實性的研究基點是認識論,講的是新聞傳播者在報道新聞事實時應持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把新聞真實性與新聞客觀性合而為一,也就使得本體論與認識論這兩個研究基點發(fā)生了位移。由此,所謂“新聞客觀真實性”這一概念的偽科學性質便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