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邏輯學科大致分為五個部分:語法的也就是聲明論的邏輯。它以拜尼尼的梵文語法為核心骨干;彌曼差派的學說,它從祭祀經典的闡釋開始,在歷史上涉及了各種各樣的語言邏輯問題;第三是勝論與正理的學說,其本源當然是自然哲學,但其聯(lián)系于解脫而對宇宙構成和語言表述的特殊興趣,也產生了縝密的邏輯體系;第四是上海已經提到了佛教因明;第五是新正理派的邏輯。它是印度教邏輯的最終形態(tài)。從13世紀到今天,新正理學說一直受到挑戰(zhàn)。本書稱《印度邏輯與原子論》。它是采用西方哲學術語來命名的著作。印度邏輯的意思,上面已經說了;原子論,也就是極微說。極微,就是極其微小,極其細微,因之被比附于古希臘的原子說。在印度,用論哲學應該是初表述極微說的。在時間上比用論稍后一點幾乎同時的佛教學說一切有部,也主張極微學說。僅從原子單元的本質上看,可能兩家是相互借鑒的,也沒有根本的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