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藝術不應該是建筑學者、建筑歷史家、甚至建筑專業(yè)者的專利品。所謂建筑設計(architecture)亦不應該像以往的觀念,即只有“具有特殊意義的空間或結構”方可視為建筑設計,其他就只是“房子”不值一談。“特殊”的含義,可解作“最高級”、“非一般”或“不尋?!钡奈锪虾图夹g應用?!恫恢恢袊窘ㄖ诽嵝汛蠹椅沩氃诜课莺徒ㄖO計之間畫出一條界線,因為最基本的房舍也會包含建筑藝術的精神和意義;“最高級的”建筑文化,也可以具有“平易”、閑適“的情調。 作者曾在法國接受教育,在香港院校執(zhí)教東西方藝術設計多年,這一次利用了五年的課余時間,用帶著感性的筆觸,就一般被視為艱澀的傳統(tǒng)建筑,寫下16篇平易雋永的文章。本書以輕松活潑的方式去接觸中國文化,可讀性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