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很多人都想問這個問題——從小時到現(xiàn)在,從什么時候,從一個什么樣的事情開始,“法律”這個概念在你生活中、在你的意識中出現(xiàn)了?是街頭的一場爭吵、是民警的一次走訪、是遭遇了官司、還是別的什么形式?《今日說法》的制片人王新中說過這樣一件事——7年前,他從電視臺西門出來,說說笑笑地跨過一個年輕人的“地狀”,對這樣的事情,他們早已見怪不怪。星期一他上班時,聽說那個年輕人吊死在西門那棵歪脖樹上了。從那時起,他說跨過“地狀”的一瞬間成為自己多年無法釋懷的內疚。那種負疚感一直延續(xù)到現(xiàn)在。我理解,一個人的責任感,應該有一個支點。不同層次的法制節(jié)目,有不同層面的任務和功能?!督袢照f法》應該是中級課程,你不能讓它層次太高,那樣就太不大眾化了;其實,電視節(jié)目與觀眾之間經常存在兩種狀態(tài):一種是節(jié)目教育觀眾,電視節(jié)目和觀眾之間是那種仰視、俯視型的關系;另一種就是惟觀眾論,所謂的“觀眾就是上帝”,觀眾愛看什么就給什么,我不贊成。觀眾肯定不是上帝,我們制作者也不是上帝。制作者和觀眾的關系,可以說既是對手,也是朋友。只有平視的視角,才能是朋友,才能對話,才能產生相互交流。那么,什么是上帝?在法制節(jié)目中,“法”是上帝,節(jié)目是上帝。這樣,我們相對于觀眾的視角就轉換成一種平等的視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