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本書的組成需要有個交待:書稿的多數(shù)文字已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行政法學研究》、《浙江大學學報》、《法學》等雜志上發(fā)表,對于雜志社及其優(yōu)秀的編輯們作者理應表達由衷的謝意。第一部分是我的博士論文,當然有部分修改;第二部分主要是近年來研究行政法源的學術研究成果;第三部分的第九至至十七章曾以《行政違法研究》為題由杭州大學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其中既有刪增,也有修改。本書取名為《司法審查的基準——探索行政訴訟的裁判技術》包含了作者的個人奢望:學習法律原理的一個基本目標是解決個案,個案的解決依賴對法律問題和事實問題不同的處理技術,目前的研究成果希望對此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