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史是從1949年共同綱領開始的,迄今半個世紀有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社會主義憲法。憲法的社會主義性質和方向是人民的選擇,也是一個多世紀以來關于憲法問題的歷史經驗總結。劉少奇于954年9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所做的>中曾經指出:事情就是這樣,“在中國出現的真正的憲法,畢竟只能是人民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憲法,只有這種憲法,才是這種憲法,才是適合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面廣大人民群眾所歡迎的”。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這是中國人民從五四運動以來的切身體驗中得出的不可動搖的結論。中國若離開了社會主義,就必然要退回半封建半殖民地去。這是億萬中國人民不允許的。所以,堅持憲法的社會主義性質和方向,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本書回顧了我國憲法所走過的道路,盡可能詳述其演變經過,俾能幫助讀者借此探索歷史的經驗教訓,從而為今后的憲法的運行和社會主義憲政建設,提供一些有益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