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樂教”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從文獻記載上來看,我國古代“樂教”主要是作用于人們的人格的培養(yǎng)和完善。100多年以前,我國開始辦“新學”,新式學堂的音樂教育重點是唱歌,歌詞的內容也大多是富國強民的思想。自從蔡元培先生提倡“美育代宗教”以后,學校音樂教育增加了審美教育的內容,但是,音樂教育作為教育學中的一個獨立學科,是近年來才提出的。不少學者在這方面做了許多有益的工作,但是系統(tǒng)的論著還很少出現(xiàn)。這門學科的框架結構應該如何構成,也是一個需要首先明確的問題。我想,這門學科必須解答下述問題:音樂是什么?音樂的社會功能如何?音樂教育的目的、內容和方法如何?音樂教育的歷史發(fā)展給我們提出了什么教益?研究音樂教育學的方法論如何?普通學校的音樂教育和專業(yè)的音樂教育的異同如何?社會主義時期的音樂教育和其它社會形態(tài)中的藝術教育的異同如何?……這些問題都涉及到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的許多根本問題,因此,我認為這個學科研究一要考慮到需要和可能,二要考慮到長遠和當前,這就更增加了這門學科研究的艱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