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爾巽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世居萊州。同治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官安徽、陜西等省布政使,署理山西巡撫。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署湖南巡撫,是年冬奏準將湖南阜湘、沅豐兩礦務公司并為湖南全省礦務總公司,壟斷全省采礦、煉砂之權,抵制外國侵略者攫取湖南的礦權。倡導教育改革,將長沙所有書院改為新式學堂。后歷任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及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后避居青島,1914年,北京政府委為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稿》,為“二十五史”之一。年表1867年(同治六年)中舉人;1874年(同治十三年)中進士,歷任翰林院編修、安徽、陜西等省按察使,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11月,奉命護理山西巡撫;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署湖南巡撫;1904年(光緒三十年)4月,內調署戶部尚書;1905年4月,復外調出任盛京將軍;1907年3月,奉調繼岑春宣為四川總督,后由其弟趙爾豐代理;1907年7月,張之洞入京授軍機大臣,乃以趙爾巽補授湖廣總督,在此期間主持創(chuàng)辦湖北法政學堂;1908年2月,復調任四川總督;1911年(宣統(tǒng)三年)3月繼钖良任東三省總督,并授欽差大臣; 辛亥革命后息影青島;1914年,袁世凱委任其為清史館館長,主編《清史稿》;1925年2月,段祺瑞舉行善后會議,推其為正議長。5月,又聘其為臨時參政院參政,并被指定為參政院院長;1927年,《清史稿》完稿,旋即逝世于北京。遺著有《刑案新編》、《趙留守攻略》等?,F有趙爾巽墓位于北京市懷柔縣懷北鎮(zhèn)神山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