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男,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行政法專業(yè)?,F(xiàn)為浙江大學副校長、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又系國家教育部法學專業(yè)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學會副會長,國際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并擔任司法部(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從1993年10月起享受國務(wù)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首屆),1997年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yǎng)人員。自1987年來,共出版《行政法學》(獨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1版)、《行政法學原理》(與張煥光合著,勞動人事出版社,1989年7月版)、《比較行政法——20國行政法評述》(獨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1版)等著作66本,發(fā)表《有關(guān)中國行政法理的行政授權(quán)問題》(載《中國法學》1994年第2期)、《“其他行政處罰”若干問題研究》(載《法學研究》2005年第1期)等論文72篇。自1990年以來,曾到美國斯坦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 SU)、英國愛丁堡大學(Edinburgh University of UK)、澳大利亞西澳大學(The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德國基爾大學(Kiel University of Germany)、法國馬賽大學(Université de Provence-Aix-Marseille)、日本關(guān)西大學、韓國亞洲大學、中國香港城市大學、中國臺灣政治大學和澳門大學等作過訪問學者或?qū)W術(shù)交流。作為行政法學博士生導師,他已培養(yǎng)研究生(含碩士、博士、博士后)80余人。此外,他還兼任浙江澤大律師事務(wù)所名譽主任,以律師身份承辦大量知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