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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員選任和管理制度

宋代官員選任和管理制度

定 價:¥35.00

作 者: 苗書梅著
出版社: 河南大學出版社
叢編項: 宋代研究叢書 第二批
標 簽: 官制

ISBN: 9787810413114 出版時間: 1996-06-01 包裝: 簡裝本
開本: 20cm 頁數: 221 字數:  

內容簡介

  二、蔭補入仕人的政治地位恩蔭入仕者憑家世門第或父兄功業(yè)獲得官銜,除少數人有一定的文化外,多數是養(yǎng)尊處優(yōu),不學無術之輩。而那些驟得富貴的外戚,或宰執(zhí)官所補之門客、仆從等,“不限才愚,盡居祿位”,“或自田畝而來,或從市井而起,官常之位已著,而仆隸之態(tài)猶存”,素質是相當低下的。宋政府要想保持官僚隊伍的整體素質、鞏固封建政權的統(tǒng)治,依靠這些人是不行的。因此,自建國之初,宋太祖就指出:“貴家子弟,惟知飲酒彈瑟琶耳,安知民間疾苦!”宋代重用進士及第出身人,而不重用恩蔭任子為官者,主要從兩個方面限制蔭補人的晉用。其一,補授晶階低,差遣升遷慢。唐朝,恩蔭人數少,·考校選拔比較嚴格,蔭補人所補晶階較高。一品之子可補官正七品上,二品之子可補官正七晶下,至五品之子,也可以補從八品下的官階。而且,唐代任子擔任職務所受限制較少,升遷較快,權貴子弟常常有“自以門品可坐階三公”者。當時恩蔭補官入仕而官至宰相者不下六七十人,祖孫、父子、兄弟相繼居相位者也有數十家。宋代,太祖、太宗時對蔭補入仕之人尚有考校問對之制,隨著蔭補人數的急劇增多,真宗天禧年間,遂罷考校引對之制,致使所補之人不受任何才學限制,而蔭補人所得的官階不得不有所下降。如太宗初年,沈義倫、盧多遜為宰相,“其子起家即授水部員外郎,后遂以為?!保闯跹a便授七品朝官。其后,呂蒙正拜相,上奏說,進士高科及第,僅授初等京官,而任子為官者卻得補朝官,他請求以自己進士及第時所補九品京官蔭補其子,宰相任子“自是止授九品京秩”。仁宗天圣五年(1027)以前,一般文武官員奏蔭子弟,只補武階官,此年始規(guī)定:“今后文臣只許奏蔭為文資。”神宗元豐以后,樞密院長官亦可奏薦子弟為文官。一般情況下,補文官者,最高可補從八品的將作監(jiān)丞,其次為太常寺太祝、奉禮郎、將作監(jiān)主簿等。多數是太廟齋郎、郊社齋郎等長期不理選限的散階官。補武官者,最高可補從八品的東、西頭供奉官,其次為正、從九品的左、右班殿直,三班借職、奉職等小使臣官階,或殿侍等無品武階官。宋代因蔭補入仕者不但所補晶階低,而且在出官方面還受諸多限制??婆e入仕的官員都是“有出身人”,恩蔭入仕者沒有出身。因此,他們不能直接擔任知州、知縣、通判等親民長官。初官一般只能擔任遠小州縣最低級的監(jiān)當、主簿、縣尉等差遣,憑功績和年限積累資格,升為親民資序,方可擔任較重要的差遣。不擔任親民差遣,便無由躋身中高級官僚隊伍。仁宗天圣六年(1028)曾規(guī)定:“蔭補京朝官,監(jiān)當及八年,而無私罪者,不以課利增虧,與親民?!边@里“與親民”僅是授與親民資序,能不能擔任親民差遣,還要由其他有關條件決定。如任官的績效、大臣的保薦等。檢諸宋代蔭補出身人的履歷,可以說,其中絕大多數人都是終身在州縣擔任基層職務。如陸佃之舅邊殉,仁宗初年,以父蔭入仕后,歷官50年,輾轉各地,致仕前仍是選人資序的兩使職官。另如宋太祖、太宗之舅杜審進的曾孫杜宗象,以蔭補授三班借職,歷官監(jiān)西京都亭驛兼禮賓院三泉縣商稅,“以課息羨溢,特轉一官,充并州陽興寨兵馬監(jiān)押”,調嘉、眉州巡檢,被奏辟監(jiān)韶州永通監(jiān)鼓鑄,又勾當衛(wèi)州淇水第二監(jiān),后任壽州城南門外都巡檢使兼守把浮橋催綱、尉氏縣兵馬都監(jiān)、永興軍奉天縣兵馬監(jiān)押。元豐中,特差充信州兵馬都監(jiān)?!皬氖巳嗄辏匀嘟杪?,十四遷至左藏庫副使”。左藏庫副使是從七品諸司副使的倒數第三階。以上兩個例子,代表了蔭補入仕人中文、武兩類官員絕大多數人的仕宦生涯。正因為他們升迂緩慢,所以,宋代恩蔭補官的總人數雖大大高于科舉取士,但他們難以升入中高級官僚階層。被收入《宋史》列傳、留名青史者,僅相當于科舉入仕人的1/4,官至宰執(zhí)侍從者更少。其二,立銓試呈試之法,量才錄用。自真宗末年罷任子考校、問對之法后,宋政府在臣僚蔭補子弟時,不再考試,而是逐步創(chuàng)立并完善了蔭補入仕人考試合格然后注差遣的銓試、呈試法,使那些沒有一定的文化知識和兵馬武藝的蔭補入仕者,不能獲得實際差遣。這一制度的創(chuàng)立和完善對抑制權貴子弟的晉用有重要意義(詳見本書第三章第一節(jié))。恩蔭制度是最高統(tǒng)治者利用賞賜官爵,從政治上籠絡官僚隊伍的人心,使他們更加忠心耿耿地為封建王朝效力的重要手段。這一制度,是造成宋代官員總人數直接上升的重要原因,宋代歷朝士大夫請求減少冗官,無不以減少任子為言,但收效甚微。恩蔭和科舉入仕者,來自地主階級的不同階層。恩蔭入仕者主要來自皇親國戚、官僚地主家庭,為他們補宮授祿是宋政府與士大夫分享政治特權,爭取官僚地主階層支持的重要手段;科舉入仕者主要來自非官僚或低級官僚家庭,重用他們則是末政府選賢任能,增強政權的統(tǒng)治能力,擴大統(tǒng)治基礎的得力措施。宋政府大力改進科舉制度,并重用科舉所錄取的士人。迫使士大夫子孫中有才華學識者,不屑于因父祖官爵恩蔭入仕,而是積極參加科舉?;蚴a補入仕以后,參加“鎖廳試”,再獲得進士出身??婆e入仕人地位的提高、蔭補入仕人地位的下降,使宋代官僚隊伍呈現(xiàn)出非世襲性和開放性特征,這是官僚政治擺脫貴族政治走向成熟的標志。三、選官制度變化的根源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統(tǒng)治的強化是宋代選官制度變化的政治基礎。宋王朝建立于唐末五代割據混戰(zhàn)的動亂時期以后,為了革除唐末五代武將專橫跋扈、擁兵自重、分裂混戰(zhàn)的弊端,避免趙宋政權成為第六個短命王朝,趙匡胤、趙光義兄弟二人一邊進行統(tǒng)一戰(zhàn)爭,一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使專制主義制度得到了高度發(fā)展。在行政體制上,收鎮(zhèn)將之權歸于縣,收縣之權歸于州,收州之權歸于監(jiān)司,收監(jiān)司之權歸于中央。于是,中央對地方的統(tǒng)治“上下相維,輕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民自徒罪以上,吏自罰金以上,皆出于天子。藩方守臣,統(tǒng)治列城,付以數千里之師,單車之使,尺紙之詔,朝召而夕至”。在各級官府之間分化事權,在各官府內部重用副職,使官員之間互相監(jiān)督、互相牽制,削弱了各個官僚機構的單獨權限,使專制主義皇權得到高度強化。宋初的集權政策被后世君主當成祖宗家法繼承下來,使宋朝在300多年的統(tǒng)治過程中保持了國內的安定和統(tǒng)一。故此后中國封建社會各王朝沒有再出現(xiàn)大的分裂。宋代成功地建立了一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而專制主義中央集權越發(fā)展,就越需要進一步擴大它的統(tǒng)治基礎。宋代專制主義政權擴大統(tǒng)治基礎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擴大隋唐以來的科舉取士制度。宋代統(tǒng)治者抑制官僚子弟,把科舉制度改造成有利于普通地主子弟進入政權的制度,目的就是從社會各階層甚至被統(tǒng)治階級的上層中選拔優(yōu)秀分子加入統(tǒng)治集團,以壯大統(tǒng)治階級的力量,并使政權獲得更廣泛的擁護,鞏固專制主義集權統(tǒng)治。同時,宋代極力擴大科舉取士的名額并使科舉制度得到發(fā)展,這也是宋朝統(tǒng)治者吸取唐代歷史教訓的結果。唐代科舉中有行卷、公薦、求知己、通關節(jié)、覓舉、提前通榜等弊端,唐文宗開成時,干脆由皇帝詔令:“勛臣子弟有能應進士、明經及通諸科者,有司先加獎引?!笔鼓切┕倭刨F戚子弟憑借特權取得官位合法化。由于科舉取士人數太少,且考試制度不利于孤寒士子,一些累試不第的舉人落榜以后便要么投奔藩鎮(zhèn)幕府,成為地方分裂勢力的助手;要么鋌而走險,走上反抗道路,唐末農民大起義的領導人黃巢、王仙芝等就是他們的代表。宋代吸取了這一教訓,不但從制度上保證各階層士人能比較平等地競爭,而且對于累試不第的年老舉人還以特奏名的形式特恩補授入官。使“士之潦倒不第者皆覬覦一官,老死不止”,“英雄豪杰皆汩沒消靡其中而不自覺,故亂不起于中國而起于夷狄,豈非得御天下之要術歟”?蔡絳也稱宋代的特奏名取士是“錄潦倒于場屋,以一命之服而收天下士心爾”。宋代提高進士出身人的政治地位,增加錄取比例,使士人為了一官半職而終身耐心等待,遂消除了他們的反抗意志,從而有助于鞏固宋王朝的長期統(tǒng)治。二、常調官的差除程序常調官雖系宋代官僚隊伍的中下層,但它的員數很多,管理好這些基層官員是當時很重要的人事問題,而且,由中央統(tǒng)一考核、差除中下級官吏,也是宋朝中央控制地方、防止地方割據的重要措施之一。常調官差除過程中最大的矛盾是員與闕數量的懸殊。在銓選制度中,“員”是指由各種入仕途徑進入官僚隊伍,包括在吏部官員名冊之內、有資格按自身條件獲得不同差遣的各類大小官員;“闕”又名“窠闕”,則是指實際治事體系中的各種具體職位,相當于現(xiàn)代政府機關、行政事業(yè)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所設定的在編崗位。宋代,官僚隊伍的“員”一般沒有嚴格限定,雖然有時也限制科舉入仕的總人數、減少恩蔭的次數,但總的官員人數沒有定員,而“闕”是有限定的。因此在職官員是有定數的。這樣,在冊官員總數的無限增加便與在職官員窠闕的相對穩(wěn)定之間產生了矛盾。在官與差遣分離的宋代,不斷吸收新官員是統(tǒng)治者擴大政權的階級基礎的政治需要,而國家的治理是由除授了差遣、填充到各種崗位上的官吏們進行的。因此,宋政府對“闕”數的控制是很重視的,盡管闕額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而不斷地增加,總數趨于上升,但與不斷增加的員額相比,基本上是穩(wěn)固的,其增長速度是有限的。正因為相對固定的闕額容納不了源源不斷增加的員額,所以,吏部常調宮的待闕現(xiàn)象愈演愈烈。如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吏部四選總員數為43000人,闕數僅有14000處,兩者相較,比值約3:1,即平均每三個以上人才分得一闕。又如宋高宗紹興二十八年(1158),侍郎右選有待差官員800余人,而所剩之闕僅219處。這類比較數字還有不少,為了緩解員闕矛盾,宋政府采取了增加添差闕和祠祿闕,縮短官員任期,提前用闕,借用堂闕等諸多措施,但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所以,“員”與“闕”的矛盾,是宋代人事部門與參選官吏“無法逾越的突出障礙?!薄?/div>

作者簡介

暫缺《宋代官員選任和管理制度》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引言
第一章 選官制度
第一節(jié) 科舉取士制度
一、宋以前科舉制的產生和發(fā)展
二、宋代科舉考試法規(guī)的完備
三、貢舉科目及其考試內容的變化
四、制舉與詞科
五、科舉錄取名額的擴大與特奏名
六、科舉取士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jié) 學??歼x制度
一、太學的發(fā)展與舍選法的創(chuàng)立
二、舍選法的全面推廣及其演變
第三節(jié) 恩蔭補官制度
一、宋代蔭補制度的特點
二、蔭補入仕人的政治地位
三、恩蔭補官泛濫的原因
第四節(jié) 軍員轉補與軍功補官
一、軍員轉補
二、軍功補官
三、揀汰離軍人補授制度
四、招降補官
五、保甲補官
六、借補入官
第五節(jié) 攝官制度
一、攝官的錄用資格
二、攝官的考選法
三、攝官的名額限制
四、攝官的轉正法
第六節(jié) 流外入仕與雜色補官
一、吏人出職制度
二、雜色補官
第七節(jié) 選官制度與冗官問題
一、宋代選官制度的發(fā)展變化及其影響
二、官僚隊伍出身的基本統(tǒng)計
三、選官制度變化的根源
四、選官制度與冗官問題
第二章 官員除授制度
第一節(jié) 特旨除授
第二節(jié) 堂除制度
一、堂除制度的產生
二、堂除制度的發(fā)展及其與吏部差注的關系
三、堂除制度的特點及其利弊
第三節(jié) 吏部差除制度
一、吏部銓選機構的沿革
二、常調官的差除程序
三、吏部差除制度評議
第四節(jié) 諸司奏辟法
一、宋代奏辟法的沿革
二、奏辟法的實施
三、奏辟條法及其特點
四、奏辟法小議
第五節(jié) 定差法
一、定差法的沿革
二、定差法的基本內容
三、定差法的意義
第六節(jié) 權攝官制
一、權攝官及其任用原則
二、地方權官的惡性增加及其危害
三、權攝官增加的原因
第七節(jié) 關于“破格差注”
一、破格闕的確立
二、破格差注的實施
第三章 任用官員的重要原則
第一節(jié) 考試任用法
一、宋初試判之制及其廢除
二、試刑法
三、銓試、呈試法的形成和發(fā)展
四、實施銓試、呈試法的意義
第二節(jié) 定期輪任制度
一、宋以前歷代地方官任期制的演變
二、宋代地方官任期制的確立及其實施
三、地方官頻易之弊及其原因
第三節(jié) 薦舉保任制度
一、宋代薦舉制的形成及其演變
二、薦舉制的主要內容
三、實施薦舉保任制的利弊
第四節(jié) 回避制度
一、宋以前回避制度概述
二、宋代親屬回避法的發(fā)展
三、宋代地區(qū)回避法的完善
四、實行回避法的原則
五、實行回避法的意義
第五節(jié) 宗室、外戚、宦官任用制度
一、宗室任用制度
二、外戚任用制度
三、宦官任用制度
第四章 官員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考課制度
一、考課的內容及其發(fā)展階段
二、考核的辦法
三、宋代考課法的地位與特點
第二節(jié) 磨勘制度
一、磨勘制度的確立
二、磨勘制度的內容
三、磨勘制度的特點及意義
第三節(jié) 敘遷制度
一、幕職州縣官的循資及改官制度
二、京朝官轉官制度
三、武臣敘遷制度
四、文武官員資序關升制度
第四節(jié) 黜降制度
一、宋代官員黜降法的適用范圍
二、宋代官員黜降法的主要類別
三、宋代黜降官員管理制度
第五節(jié) 俸給制度
一、宋代俸給制的演變
二、宋代俸給的類別
三、俸給的支付
四、宋代俸給制的特點
五、宋“制祿之厚”評說
第六節(jié) 致仕制度
一、宋代致仕制度的演變
二、致仕的方式與過程
三、致仕官的待遇
四、官員致仕后的活動
五、致仕的意義及存在的問題
附錄: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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