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社會學上的貢獻最主要的是發(fā)現并深刻闡明在人類的群體生活中的兩種結合的類型,用二分法的概念,從人類結合的現實中,抽象地概括出這兩種類型;共同體與社會。滕尼斯認為,共同體的類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礎之上的群體(家庭、宗族)里實現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歷史形成的聯(lián)合體(村莊、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聯(lián)合體(友誼、師徒關系等)里實現。他認為,共同體是建立在有關人員的本能的中意或者習慣制約的適應或者的思想有關的共同的記憶之上的。血緣共同體、地緣共同體和宗教共同體等作為共同體的基本形式,它們不僅僅是它們的各個組成部分加起來的部和,而是有機地渾然生長在一起的整體?!肮餐w是一種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種原始的或者天然狀碥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統(tǒng)一體”。在人類的發(fā)展史上,共同體這種結合的類型早于有放矢建立的、人的結合的“社會”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