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東,1936年生,山西芮城人。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yè)畢業(yè)。研究員。長期從事文物考古研究與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曾任河北省文物事業(yè)管理局局長、國家文物局巡視員和綜合財務司負責人等職,現為中國文物學會副會長、兼職教授。曾起草或參與起草、制定了一批文物法規(guī)和規(guī)章,如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草案等,具體主持起草了報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后為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法修訂工作顧部一直參與修訂工作。多次參加國際統(tǒng)一私法協會召開的討論、制定關于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約草案政府間專家委員會會議和通過該公約的外交會議。主要著作有:河北易縣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試掘》、《文物保護管理概要》、《中國文物學概論》、《文物法學:理論與實踐》等,合作著作有《河北風物志》、《燕下都》、1982年《文物保護法釋義》等,主編、主持選編《文物法規(guī)與文物管理》、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講話》、《國際保護文化遺產法律文件選編》、《外國保護文化遺產法律文件選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規(guī)選編》(二)等,發(fā)表論文和重要文章數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