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史研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迄今為止,學術界對晚清財政的研究已取得了明顯的進展。本書在汲取學術界已有成果的基礎上,把財政與社會經濟的變動結合起來進行考察,著重探討、闡述了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是對清代前期財政管理體制的特點、財政收支規(guī)模及稅負比重等作了簡要的闡述和分析。清代前期實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權的財政管理體制,這既是君主專制政治發(fā)展的產物,又對清代社會政治、經濟等產生了重要的影響。雖然這一體制在當時有其合理性,也為國家的統(tǒng)一和經濟的發(fā)展奠定了必要的財政基礎,但其弊端也較為明顯。這主要表現(xiàn)在財政不能及時對社會經濟的變動作出反應,不利于商品經濟的發(fā)展。乾隆朝中期,清政府的實際財政收入約為7100萬兩,約占當時生產總值的4.98%。但自乾隆朝后期起,財政收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已呈明顯下降趨勢。至嘉、道年間,清政府對全國財政的控制能力已降至一個很低的水平,財政危機已初步形成。吏治的腐敗,勞動生產率的下降,傳統(tǒng)財政管理體制的弊端,是導致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二是對晚清財政管理體制的演變過程作了具體的闡述和分析。鴉片戰(zhàn)爭前后西方列強的侵略,對中國社會經濟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大規(guī)模的農民起義,更對清王朝的財政管理體制造成了巨大的沖擊,財政經濟瀕于崩潰。為籌措軍費,渡過難關,清政府不得不對賦稅政策作出重大調整,同時賦予地方督撫相應的財權。由此,中央高度集權的財政管理體制逐步瓦解。同時,隨著西方侵略的進一步加深,列強也逐漸加強了對清政府財政的控制,晚清財政日益顯示出半殖民地的特點。這些變化又對晚清社會的各個方面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為重新加強中央財權,清政府也試圖對財政進行清理與改革,這一舉措雖也有某些合理的內涵,但遠未取得明顯的成效。晚清中央政府財權的衰落,也是清王朝垮臺的信號。三是對晚清財政規(guī)模增長的幅度及其原因作了具體深入的探析。據(jù)官方的統(tǒng)計,鴉片戰(zhàn)爭之際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僅為4000余萬兩,但甲午戰(zhàn)爭前已增至8000余萬兩,清末更是達到3億兩左右。實際上,由于鴉片戰(zhàn)爭之際恰是清政府財政收入的低谷期,因此,光緒以來財政收入的增長具有一定的恢復性質,而物價的上漲也使財政收入的實際增幅明顯降低。如僅從財政收人統(tǒng)計數(shù)看,1908年較鴉片戰(zhàn)爭之際增長了6倍以上,但按實際購買力計算,僅增長3.39倍。如與乾隆朝中期相比,1908年的財政收入增長了4倍以上,但按實際購買力計算,增幅僅為1.5倍??傊?,我們不能簡單地把晚清尤其是清末的財政收入數(shù)額作縱向的比較,從而得出財政收入增幅相當驚人的結論。當然,即使按實際購買力計算,晚清的財政收入仍有明顯的增長。其原因一是清政府采取措施,加征賦稅;二是社會經濟的發(fā)展為賦稅的增加創(chuàng)造了一定的條件。如商品經濟的發(fā)展和進出口貿易的增長,使厘金和海關稅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此外,1908年進行的財政清理與整頓,也對清末財政收入的增長起了重要作用。我們不能簡單地把晚清財政收入的增長完全歸因于加重賦稅的結果。四是對晚清賦稅負擔的情況作了初步的考察。我認為,晚清賦稅是否苛重,不僅要關注財政收入的增長情況,還要關注賦稅額占生產總值比重的變動情況,更要關注人均產值與人均納稅的比重,即人均納稅承受力的變動情況。同時,還要注意把官方統(tǒng)計的財政收入與實際財政收入及實際賦稅額加以區(qū)別。據(jù)估計,全國的生產總值1887年為33.275億兩,1894年為42.97億兩,1908年為69.23億兩。據(jù)此,除1908年外,晚清大部分時期內官方統(tǒng)計的財政收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僅為2%左右,但考慮到地方政府隱匿的財政收入,清中央和地方政府實際財政收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應為4.5%左右,與乾隆中期大致相近。而且,由于吏治腐敗日趨嚴重,實際征稅額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應為6%左右,高于乾隆中期的水平。此外,晚清時期人均產值又低于乾隆中期的水平,因而,人均承受賦稅的能力明顯下降。五是對晚清財政存在的主要問題作了小結。晚清財政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財政的失控。由于實際征稅額與財政收入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這就意味著大量稅收的流失,使國家不能集中財力進行近代化和國防建設。如1887年中國的經濟總量是日本的9.7倍以上,但清政府的財政收入?yún)s僅為日本的1.43倍,財政的拮據(jù)也是甲午戰(zhàn)爭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晚清財政之所以嚴重失控,一方面在于傳統(tǒng)的中央集權的財政管理體制開始瓦解,新的財政管理體制未能確立,而列強又控制了相當一部分財權,另一方面也與稅制的不合理有密切關系。稅制的不合理主要體現(xiàn)在沒有對富裕階層征收所得稅的功能。地主、買辦等大量的收入不能部分地轉為國家的財政收入,而廣大的民眾又難以承擔更多的賦稅。此外,官吏的貪婪也必然導致財源的大量流失。當然,這些問題在封建專制統(tǒng)治下又是無法得到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