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書以農業(yè)科學各學科知識體系為基礎設卷。卷由條目組成。二、條目按條題第一字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第一個同音時,按陰平、陽平、上聲、去聲的聲調順序排列;同音同調時,按筆畫的多少排列;音、調、筆畫數相同時,按起筆筆形順序排列。第一字相同時,按第二字的音、調、筆畫數和起筆筆形順序排列,余類推。條題由拉丁字母、俄文字母、希臘字母或數碼開頭的,排在末尾。三、大多數條題后附有對應的英文。四、各卷正文前設本卷條目的分類目錄,供讀者了解內容全貌或查閱一個分支或一個大主題的有關條目之用。為了保持學科或分支學科體系的完整并便于檢索,有些條目可能在幾分類標題下出現。五、有些條目的釋文后附有參考書目,供讀者選讀。六、一個條目的內容涉及到其他條目,需由其他條目釋文補充的,采用“參見”方式。所參見的條題在本釋文中出現的,用黑體字排印。所參見條題未在本條釋文中出現的,另用括號加“見”字標出。七、條目釋文中出現的外國人名、地名、外國組織機構名,一般只有漢語譯名。 八、一部分條目在釋文中配有必要的插圖。彩色圖片按內容分類編成若干貼插頁,順序插入卷中。九、正文書眉標明雙碼頁第一個條目及單碼頁最后一個條目第一字的漢語拼音和漢字。十、各卷正文后均附該卷全部條目的漢字筆畫索引、英文索引和內容索引。十一、本書所用科學技術名詞以各學科有磁部門審定的為準,未經審定或尚未統(tǒng)一的,從慣。地名以中國地名委員會審定的為準,常見的別名必要時加括號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