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平,1963年5月出生于山西省聞喜縣,1983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1987年獲法學學士學位后回山西從事教學工作并在山西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1995年再次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攻讀民商法專業(yè)博士學位,1998年獲法學博士學位后,到華東政法學院從事民商法教學和研究工作至今。在就讀博士期間,被選派赴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法學研究院訪學一年?,F擔任華東政法學院電子商務法研究所所長。出版著作:《合伙企業(yè)法原理與實務》、《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房地產法新論》、《物權法原論》、《土地使用權和用益物權》、《電子商務法教程》等著作;發(fā)表《民法法典化的歷史回顧》等論文五十余篇。黃武雙,江西省上饒縣人,法學碩士,兼職律師,1998年7月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學院并留校任教,從事民商法學教學研究工作?,F擔任華東政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所副所稀薄,致力于物權法及房地產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已發(fā)表“物業(yè)管理自治機構的完善”等二十余篇論文,出版《房地產法新論》、《商法概論》等著作?!斗康禺a法新論》試圖以民法物權的思路整合房地產法,建立房地產法新體系。本書出版后的兩年多時間內,重印了兩次,銷售量達萬冊。從某種程度上講,我們的思路得到了讀者的認可。然而,在這兩年多的時間內,又出臺了不少新的法規(guī)、規(guī)章,有些原有法規(guī)和規(guī)章已被修訂,而且房地產法的理論和實務觀點也有一些新變化,為了給廣大讀者一個及時的信息反饋,我們對該書予以修訂出版。這也兌現了作者在首版時對讀者承諾。本修訂在力求保持第一版的框架和風格基礎上,對本書的結構和內容作了一定調整。新增較多之處有:出租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修改和增補掛牌出讓方式;項目公司及項目公司收購;建設項目預審;保修期責任的明確;房地產交易費和權屬登記費;房屋拆遷安置;預告登記制度;認購書;商品房保險;物業(yè)管理等。其中,房地產交易和物業(yè)管理兩部分在結構和內容的安排上均作了較大幅度的變動。此外,此次修改還對第一版的錯漏作了校正,并刪除了一些過時內容。本次修改所依據的法規(guī)頒布日期截止到2002年7月31日為止,我們力求通過不斷修訂,以反映法律的最新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