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主題,是作者多年醞釀所形成的。早在幫助體做課題之時,出于對中國改革的一片熱心,就在思忖著改革的意義:它究竟對作者們意味著什么,對法學意味著什么,對行政法又意味著什么。對于中國改革所造就的變化,有責任感的科學工作者都會傾注心血。有人說,中國的變革經歷了三個階段:文學革命,它勃發(fā)了人們的激情,使長期受計劃體制禁錮的人們思想開始活躍起來,沖破了精神方面的桎梏;經濟革命,它解構了“政治時代”,使人們判斷事物的標準發(fā)生了位移,出身、等級等觀念被利益、效率等標準取而代之;社會革命,它引發(fā)了人們全方位、深層次的思考,投入“經濟之潭”的石頭波及到社會,中國的改革由此擴展至整個社會。在作者看來,下一輪所進行的是法律的革命,作者正面臨著社會秩序的重構,這是時代賦予法學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