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本章概述
第一條 擔保法立法目的
第二條 擔保適用范圍和擔保方式
第三條 擔保法基本原則
第四節(jié) 反擔保
第五條 擔保合同與主合關系及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jié)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 保證的概念
第七條 保證人資格
第八條 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的禁止與例外
第九條 公益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yè)法人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擔任保證人的禁止與例外
第十一條 強令提供保證的禁止
第十二條 數(shù)人保證
第十三條 保證合同
第十四條 單個形式保證和最高額形式保證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的主要條款
第十六條 保證方式
第十七條 一般保證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九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推定
第二十條 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
第三節(jié) 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范圍
第二十二條 主債權讓與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第三章 抵押
第四章 質押
第五章 留置
第六章 定金
第七章 附則
附錄